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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就便〔2018〕06号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7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精神,现将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 符合补贴范围所列条件之一、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学校2018届毕业生。
(二)补贴范围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该生在毕业年度为全省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 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分级管理和以系为单元一次性集中办理、统一发放、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 按15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政策公告
各系要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政策宣传公告,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标准、申领办法、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系网站、短信、微信、布告等方式及时告知本系2018届毕业生。
(二)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所在系部的统一安排,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
贴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和申领对象资格证明 (均为原件)。原件随同《申请表》一并上交,待学校复审后返还学生。
3.就业创业证的申请办理,由学校招生就业处集中代办。具体办理程序和办法按照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办理,另行通知。
4.申请人应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逐项完善有关手续,并将本人就业创业证和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依序粘贴于本表背面。
5.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
(1)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以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2)残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申请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申请人在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或相关证明(如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并且加盖高校资助中心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清晰截图)。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相关证明。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持有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及相关证明,以及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证明(如户籍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的资格证明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二)材料报送
2018年3月23日上午11:00前,以系为单位将材料报送至招生就
业处吴景川老师处。
材料包括:1.个人申请材料(一式二份);2.《学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加盖系公章);3.《学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加盖系公章)。4.系公示名单(加盖系公章);5.电子版:《学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和《学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三)初审与申报
各系负责本系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申请、初审工作,重点初审申请材料是否手续完备,证件齐全,对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
学校对各系申报人员进行复审,通过人员名单于2018年3月26日----30日在学校就业信息网、OA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就业信息公告栏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四)资金支付与发放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月底前将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财政厅拨付。
2.学校财务处6月25日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发放到获得资助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发放补贴采用转账方式。
四、申请材料的备案保管
(一)备案 系部在财务处资金拨付之后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报招生就业处备案。其中以转账形式发放给学生的,要提供经银行盖章确认的"学校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回执明细"(包括申请补贴人员姓名、个人账号、发放金额、联系方式、发放时间等)。
(二)保管 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申报材料一份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完毕后装订存档、保管备查,一份由招生就业处装订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2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二)加强宣传 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明确发放对象和申领程序,组织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
(三)加强监督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核查,对虚报冒领的,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监督举报电话:
纪监审办:行政楼309室 电话:62275256
招生就业处:学生中心112室 电话:62275024
附件: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学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3.《学校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河南省 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本人 申报 信息 |
姓 名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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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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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 |
生 源 地 |
市 县(市)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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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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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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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①大专 |
②本科 |
③硕士研究生 |
④博士研究生 |
手 机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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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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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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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类别 |
①低保家庭 |
② 残疾毕业生 |
③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④ 贫困残疾人家庭 |
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⑥ 特困人员 |
与持证(卡)人 家庭关系 |
①本人 |
②父亲 |
③母亲 |
④其他: |
申请人就业 创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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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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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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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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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承诺 |
我承诺以上申报情况属实,现按第 类申领对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请予批准。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县级 资格 认定 机构 意见 |
经审查,申请人(本人/父亲/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现持有的低保证/残疾证/贷款合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其编号为 属实有效。 |
认定机构(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高校 初审 意见 |
经初审,申请人是我校 院系毕业年度毕业生,其申报资料真实完整,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同意上报。 |
高校(盖章):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 申请人应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逐项完善有关手续,并将本人就业创业证 和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 件,依序粘贴于本表背面。 |
2. 表中选择项统一采用打“√”勾选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