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党员教师工作标准

发布日期:2019-04-14  来源:   点击量:

 

1党员教师在党内要积极参加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争当教学能手,争当科学带头人;每学期学习一本理论专著、上交一篇学习心得、辅导一名特困生,参加一项课题研究活动、重点联系一名党外群众、提一条高质量的建议的活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执行各项法规文件,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对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模范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上要顾全大局,服从分工,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学科教学大纲,明确所教学科的教学要求。严肃学风,指导学法,成为本学科教学的带头人。

 

5以教学常规为依据,精心备课,上好每一节课,在教学工作中贯彻因材施教,分层指导的原则,加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热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在教学中要注意对学生的德育渗透,做学生表率。

 

7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按时有准备地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学习教学改革经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胆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8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以研促教以研促学,不断完善,提高自己,成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

 

9搞好团结协作,发挥合力作用,主动听课,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探索教改新路。关心学校工作,经常向各级领导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

 

 

电气工程系

2019414